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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如何办理报废黄标车的问题
发布时间:Tue Apr 23 00:00:00 GMT+08:00 2013
我省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作从2012年起在西安首先开展,2013年起增加宝鸡、咸阳、铜川、渭南、杨凌、延安等六市区,2014年起在榆林、汉中、安康、商洛四市开展。按照由省财政厅、省环保厅、省商务厅、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《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的规定,我省淘汰黄标车补贴标准根据车型给予5000-18000元不等的补贴,具体标准为:报废载货汽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,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,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,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;报废载客汽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,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,小型每辆补贴7000元,微型每辆补贴5000元。《办法》同时规定了具体的补贴比例。对于载货汽车,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(含5年)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,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5年-1年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60%给予补贴。对于载客汽车,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4年(含4年)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全额补贴,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4年-1年以上且提前淘汰的按补贴限额标准60%给予补贴。补贴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-2015年12月31日,逾期不予补贴。具体的问题,请向总量处咨询,电话:029-8729139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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